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蜜桃影像传媒有限公司在哪谁说阿斗是扶不起的?我还需要人扶吗?我被誉为三国时期第一博学多才之人,诸葛亮、司马懿都对我赞誉有加。什么?木牛流马?那是什么原始人用的破烂,我九年义务教育加3年高中加4年大学,怎么也懂一点机械知识吧,随便拿点出来就秒杀诸葛亮、马均啦。什么?诸葛弩?都什么年代了,还用冷兵器,我造不出TNT,黑火药、硝酸甘油还是很简单的吧。可惜出生得太晚了,大乔、小乔、甄宓、蔡文姬都成了中年大婶,著名美女没见着,没关系,四川自古出美女啊,四川妹子皮肤好啊,还愁没美女么?名将?我有子龙叔叔我怕谁?谁敢在我面前自认名将我上前就是一枪。曹家人说:我有猛将。我说:我有枪。陆逊说:我会偷袭。我说:我有枪。司马懿说:我诡计多端。我说:我有枪。邓艾说:我会奇袭。我说:我有枪。大家都说,能不能不要提枪。好吧,我说,我有地雷还有手榴弹,还有大炮。什么?还不够,那弄点热气球、火箭、斯特林发动机、铁壳船什么,问你怕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