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酒后朋友媳妇如如落个水都能穿越,何平一脸懵逼看着两间小土房和捡来的大儿子。1979年?就是那个开启大时代的1979年吗?幸好随身带了个手机,没事写写书、养养娃、带领村民养养鸡,小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有人要改编我的书?这个我熟啊,我来给你改。老板你就说吧,是想拍成电影还是电视剧,要不评书也行。嗳!别走啊老板。这是一个中年油腻男在波涛汹涌的大时代潮头浪遏飞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