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私人家教6中字久经商战中勾心斗角,推杯把盏中尔虞尔诈的文学青年陈凯之回到了古代。放眼看去,这里尽是歌楼酒坊,灯红酒绿,才子佳人,春宵一刻千金散。好吧,暂时这些和陈凯之没关系。寒门少年一枚,身份尴尬。且看这寒门少年如何一路逆袭,成就大文豪的精彩之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文豪》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样……私人不会发不家教出薪水吧?无6中妨,反正到时搬走几幅画来抵……虾米?!老板要出国,艺廊交给她打理?她才上工一慕清仰起初只觉得这应该是一个他喜欢上一个神棍最后细水长流水到渠成的故事,神棍养他长大,教他读书习字,陪他交游四海,看他慢慢成长杀伐决断,他一度以为日子就这样漫长到童话的尽头,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能分开他们时……“这些年我始终忽略了一件事,我在你的字眼中是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听着我倾诉我的深爱,不曾出言拒绝,不曾移情他人,我本以为这就是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