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把她两个奶弄到玻璃上txt“陈旭,你跑不掉了!你不是号称判官笔阎王手吗?你要杀人,如判官下笔,笔下人死,你要救人,阎王要人三更死,你也能留人到五更!佛医鬼手陈仙人陈旭,子弹打穿你的胸膛时,你还能是如仙人自治吗?”“……”“陈旭,虽然你痴呆了,但依旧是白亦清的丈夫,我白家的女婿!无论你残疾还是健康,我白老头一如当年所诺,绝不负你们陈家之后!”“……”“陈旭,你这种白痴,也配是白亦清的丈夫?”“白亦清的傻子丈夫!”
”***吃瓜路人们一开始是这么说把她的:“能不能别让乔野这种毒瘤继续祸害两个娱乐圈了?”作为沈家“私奶弄生子”,沈隽性格狡诈,野到玻心勃璃上勃,又善于隐txt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