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江湖执剑,十年庙堂控弦。一家一国一天下,半为苍生半美人。在这似是而非的北宋末年,且看一位身具两世记忆的少年,名留于江湖,威震于庙堂。被丈夫的父亲玩耍如如中字人名大力,拳名大力。托尼斯塔克:即使穿着反浩克铠甲,我也不想和王大力交手,那简直是自杀。雷神托尔:相信我,即使是神,也不会想尝尝大力的拳头的。尼克弗瑞:那个叫做王大力的家伙,其实是外星人吧?小淘气:哦,大力,再大力一点!……王大力:我这一拳打出去,你很可能会死!(认真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力美漫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