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良,魔都一名普普通通的程序员,无车无房无存款,活的庸庸碌碌,苟延残喘。我本以为,我这一生注定波澜无奇的度过,直到有一天,一名叫作上帝的人,加了我好友。美熟母有这样一种动物,被称为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 有这样一种动物,幼年的猎豹都要伪装成它的样子自保; 有这样一种动物,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连自己都咬; 有这样一种动物,一生不是在打架,就只走在去打架的路上。 这种动物,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做蜜獾。可人们更喜欢叫它的外号:平头哥! 不用告诉我对方是谁,也不要和我说他们有多少人,只要告诉我,时间,地点!——平头哥 这是一个主角重生成为平头哥的故事,纯属虚构,不喜勿喷。
拿她,挡美熟情敌,挡应酬,挡子弹宁初感觉她自己母好命苦,无辜招惹了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哦,不对,他连羊皮也没有,她就是一只有颜色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