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乱的大陆,小人物的崛起。 加特,一个卑鄙无耻的混蛋。 从无到有,一步一步的往前走,从乞丐变成混混,从混混变成了走私犯,从走私犯变成了海贼,从海贼变成了商会会长,从商会会长变成了领地主,最后成为一个帝国的王。 兄弟、女人、对手,都是沿途的点缀,记忆中的亮点。 请各方书友品评。91看成品人视品啥?刚穿越就成了孤家寡人?啥?我还是个贵族?啥?系统非要让我去当海贼? 群雄逐鹿的大海贼时代,罕见高配穿越的主人公苦逼出海当海贼的故事。 奥斯顿.哈维把衣服摔在甲板上,“这个破四皇谁爱当谁当,我就想回去混吃等死!”
喜欢这句话,同时我觉得凡是喜欢看书的人都是值得尊91敬的!因为喜欢看书的人应该都是有思想的人、有观点的人、有理想的人!……至少在我看看成来是这样的!所以在这里我愿向品人每一位读者虚心请教、诚心学习、由衷视品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