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永久a91元气世界,他人的关注、崇敬就是生命与力量,在这里,每个电影电视都是一个剧情世界,全世界都积极追寻着他人关注的目光!卓宁,从地球穿越到这个超级娱乐时代,享受系统在身,他开始轻松自在的旅行于各大剧情世界,扮酷耍帅,嬉闹怒骂,却永远是绝对的主角……没事创造个世界,拯(tiao)救(xi)一下剧情女主什么的,卓宁表示,咱们只谈风月,不说神马剧情、争斗……书友群:556457495(欢迎加入侃天侃书)
为什么王会逼她吃下春药,还把赤身裸.体的她扔给士兵享用?为什么有一永久帮神秘人拼命保护她,尊称她为“月姬”?她是他仇人的女儿又怎么样?他只是虐她的身a9体,1而她要虐他的心...第一章:三年前,二十岁的她是s市有名的混世魔王,行事风格完美地诠释了八个镶金大字人不犯我,我也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