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狼烟四起,李师师长袖善舞,人比花娇。汴梁沐雨,千秋故土,汉家男儿迎风起,可还会有靖康耻?朝有“六贼”,江山风雨飘摇,齐鲁豪杰,八百里水泊梁山。尽男儿豪迈,更有扈三娘双刀不须眉。前有大辽猛士,后有金国精骑,西夏蓄势待发,吐蕃人如狼似虎。花石纲、生辰纲,民不聊生,田虎、宋江、方腊,谁能搅动一片风云?重生楚王之子,看赵有恭如何仗剑而起,征战四方。天行健,文和武,尸山血海中,重铸那伟大的尚武之脊梁。(PS:题材问题,与原来历史有很大出入,莫要较真。另有410W完本《大唐绿帽王》,人品保证。)萧妃艳史台湾版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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